办事指南

延退手续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0-06-08 10:29    浏览次数:
   
    一、个人申请 
满足我校延退条件的高级专家,需在法定到龄退休前六个月自愿向所在单位提出延退申请。
    二、所在单位同意并提出具体意见
    三、提交材料  所在单位将个人延退申请、《延长离退休年龄审批表》、延退人员基本情况表、博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教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单位意见提交人事处劳资科。
    四、注意事项
 (一)延退申请提交材料清单详见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劳资科;
 (二)延长期限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五个聘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