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博管办[2011]7号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中博基字[2011]1号)和河南省博管办《关于申报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通知》(豫博管办[2011]7号)精神和要求,今年4月将开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四批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进站在8个月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方可申报特别资助,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的;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纸质一式10份(A4纸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一式5份(A4纸一张双面打印)。
3、特别资助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特别资助强调择优推荐。学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议,做到公开、公正、择优。
(二)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也可以是另外的项目。博士后用申报面上资助的科研项目继续申报特别资助的,该项目必须有新的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翔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第四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不收评审费。
(五)务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校人事处22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3558011
电子信箱:leechan@163.com
附件: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doc
2、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doc
河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