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强化聘期目标管理,引导高层次人才履职尽责,发挥支撑引领作用,现就做好第十一次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期中考核
1.2022年度省特聘教授。
2.截至2026年9月,中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
(二)期满考核
截至2026年9月,聘期期满的高层次人才。
二、考核内容
以聘任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为基础,对高层次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敬业精神、团队精神、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期中考核重点评估高层次人才学术发展状态、初步成就、发展前景以及聘期工作开展进度等。期满考核全面考核高层次人才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考核对象对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学院提交《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附件2),同时按照《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业绩证明材料》(附件3)要求,提供相关业绩材料。
(二)学院考评(9月24日前)
所在学院组织专人对高层次人才考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业绩材料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开展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人才进行考核,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考评结果。
(三)学校考核(10月份)
学校成立考核委员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人才作述职报告并答辩,校考核委员会依据文件规定、聘任合同,对照考核报告,结合答辩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和投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层次人才提供的任务须为本人聘期内取得的成果。本次考核业绩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二)其中任务论文成果限独著、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或通讯作者(共同通讯情况下认可排名第一或倒数第一者,2022年1月之后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认可排名倒数第一者),河南农业大学须为第一署名单位。人才升级前的业绩不能作为新的聘期业绩。
(三)聘期业绩成果归属仅限1人,对归属有争议的成果,需经其他完成人共同商议,明确成果归属。归属不明的成果不能作为聘期业绩使用。成果一经公示使用,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四)高层次人才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对业绩成果是否申报业绩奖励情况进行自查,并签订承诺书。成果如已申请学校业绩奖励,不得作为考核材料填写,一经查实,视为学术诚信问题,实行考核一票否决。
五、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
1.工作报告1份(A4纸单面1页),内容包括学院考评情况、院学术委员会评议、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公示情况等,由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附件2-6纸质材料各1份,各材料根据要求签字、盖章。
(二)电子材料
1.工作报告电子版要求为PDF版(签字、盖章);
2.附件2、附件3电子版要求为word版和PDF版(签字、盖章),附件4、附件5和附件6电子版要求为PDF版(签字、盖章)。
各学院须于9月24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114房间人事处人才评价开发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电子邮箱rsczjk@henau.edu.cn。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56552890。
附件1: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人员名单
附件2: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报告
附件3: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4:师德师风证明(模板)
附件5:河南农业大学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诚信承诺书
附件6:成果归属说明
河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202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