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日常考核管理,现就出国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离岗人员情况上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必须如实上报上述两种情况人员,不得瞒报、漏报,如没有,在姓名处填写“无”,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人事处;
二、各单位对上述两种人员要提出处理意见,并把处理意见通报其本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人事处;
三、各单位上报时间:2016年10月28日前,上报材料包括《出国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离岗人员情况统计表》和《**单位对**同志的处理意见》。(纸质版通知随后发到各学院办公室)
四、上报地点:行政楼103房间,联系人:姚航 63558806
出国逾期未归人员、长期离岗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人事处
2016/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