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党办〔2017〕13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了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职称资格审查小组,对参评人员资格及教学科研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查。
一、职称资格审查小组组成
组 长:人事处处长(兼)
成 员: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
二、职称资格审查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对参评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查证、反馈。
1.人事处:负责对参评人的资格(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荣誉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2.教务处:负责对参评人的教学工作量、教材、教改项目及获奖等教学业绩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3.科技处:负责对参评人的论文、论著、项目及获奖等科研业绩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4.研究生院:负责对参评人的指导研究生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5.学生处:负责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就业指导专业参评人的教学工作量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
三、有关要求
1.职称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工作按照分工负责、集体研究的原则进行。由各成员单位分别审查各自职责内的材料,审查结果要经职称资格审查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
2.职称资格审查小组成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审核参评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职称资格审查小组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在审查工作中,没有按照标准审查材料的情况,要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倒查追究责任。
特此通知。
中共河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