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博管办[2011]7号
各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进站在8个月以上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方可申报特别资助,申报的范围和条件:
(一)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遵守国家法律,身体健康。
(二)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突出,发展潜力大,有创新思维,在站期间的创新研究工作展现出良好前景。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可以优先推荐:
1、获得中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的;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的;
4、作为优秀留学人才引进的;
5、作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等重点培养的。
(四)已经获得过特别资助或正在申报第49批面上资助的博士后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中
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类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2、《中
3、特别资助暂不受理涉密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特别资助强调择优推荐。学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进行评议,做到公开、公正、择优。
(二)申报项目可以是获得中
(三)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翔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四)第四批中
(五)务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材料报校人事处222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71-63558011
电子信箱:leechan@163.com
附件: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表.doc
2、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审批表.doc
河南农业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